陕师培〔2013〕5号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2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启动仪式
1.经省教育厅研究,定于10月19日在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举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开班启动仪式。西北大学培训点所有参训教师及全省各培训点负责干部1-2人参加。(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总结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部署2013年度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
3.通报表彰2012年度岗前培训工作先进工作者和个人,安排培训点代表交流岗前培训工作经验。
二、培训点安排
这次培训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在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14所高校设立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点。(具体安排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培训考核成绩
1.2013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每门课程安排学习30学时,其中省教育厅集中安排学习2.5天(计20学时),其余10学时由各高校自主安排,每学时计1分,30学时共计30分。承担全省培训任务的高校(含培训机构)负责集中考核,总分20分;各高校举办的自主培训应不少于10学时,计10分。
2.各高校应将自主培训考核成绩纸质版及电子版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高校(含培训机构)备案,各高校应保留考勤表原件备查;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高校负责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并将最终考核成绩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四、培训有关要求
1.全省各培训点应把师德素养建设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首要任务,在培训时,原则上应将师德作为第一讲,通过安排专题讲座、视频观摩等多种形式提升新任教师的师德素养。
2.各培训点应在10月20日前全面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将集中安排在10月、11月份的周末或指定时间进行,各培训点务必于11月25日前完成培训考核任务,具体培训时间以各培训点提供的时间为准。
3.各培训点应按照陕教师办〔2013〕24号和陕师培〔2013〕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点所在学校师资培训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岗前培训的实施,包括培训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考核以及授课教师的配备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4.各培训点应于10月22日前将岗前培训方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分别报送至省高师培训中心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同时应及时通知培训学校人事部门,以便及时开展培训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韩润社(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29—88668691
杨红庆(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29—88668691snjszgzx@126.com
张华岭、季兴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029—88302524spzx25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