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点:第三会议室(1-819)
二、时间安排及述职答辩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述职答辩
1.11月24日下午14:30-15:30(3人):
申报正高级1人:彭翠红
申报副高级2人:段琼慧 周 颖
(二)评议投票
11月24日下午16:00-18:00
三、要求:
1.请以上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述职、答辩,有课老师请提前调整好课程。来时请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因疫情管控无法达到现场,请第一时间与校职改办联系。
2.各位参评教师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3.个人述职、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
校职改办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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