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 二级学院
| 招聘专业(方向)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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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比较与世界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
| 联系人:严老师029-33720620
邮箱:3141348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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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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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段老师029-33722525
邮箱:184348196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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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无线电物理、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电子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 联系人:王老师029-33720627
邮箱: 6466208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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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学与化工 学院
| 高分子材料、有机化学
| 联系人:刘老师029-33720704
邮箱:801250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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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中国史、世界史、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环境学、生态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联系人:雷老师029-33722032
邮箱:1032913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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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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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029-33720780
邮箱: 497695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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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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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雷老师029-33720872
邮箱: 77750759@qq.com
| 中共
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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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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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老师029-33722526
邮箱: 460733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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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体育学院
| 体育相关专业
|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020
邮箱:4490716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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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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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史老师029-33720779
邮箱: 108696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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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音乐学院
| 舞蹈学、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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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白老师029-33720651
邮箱:491818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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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心理学、数学、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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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柴老师029-33720761
邮箱: 1587393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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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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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老师029-33720599
邮箱:1032466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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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设计学院
| 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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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老师029-33720284
邮箱:53873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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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于右任书法学院
| 文学、哲学、艺术学、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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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029-33722987
邮箱:437325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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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20-6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20万元。
3.工资待遇: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绩效工资。
4.住房待遇: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不超过5年。
5.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6.其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博士应聘登记表》和其他应聘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初审合格后将通知面试考核。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6
地 址: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1:博士应聘登记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
咸阳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类别及条件
第二条 引进的博士分A、B、C三类。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毕业回国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5.第一学历为本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院校毕业),原则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第四条 A类博士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基金项目。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第五条 B类博士满足: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科研能力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音乐、美术、设计、书法等专业毕业。
第六条 C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领域有独到的学术思想,发展潜力较大。
第三章 待 遇
第七条 学校为引进博士教师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1.A类博士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其中,博士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发放40万元安家费,签订四年内目标任务书;四年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剩余20万元安家费,否则不予发放。
2.B类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C类博士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第八条 工资待遇。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绩效工资。
第九条 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A类博士的配偶可参照现行《咸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条款安排工作。
第四章 招 聘
第十一条 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学研究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组织公开招聘。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人事处牵头编制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拟定招聘公告,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人事处、各二级学院收集博士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政审。
(三)组织考察。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和科研考察。
(四)公示、体检与心理测评。综合个人基本条件及考察结果,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与心理测评。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和心理测评正常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正式办理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特别优秀的博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8〕45号)文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