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0:00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二级学院

招聘专业(方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文学与传播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比较与世界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

联系人:严老师029-33720620

邮箱:314134899@qq.com

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

联系人:段老师029-33722525

邮箱:184348196 @qq.com

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无线电物理、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电子通信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联系人:王老师029-33720627

邮箱: 646620865@qq.com

4

化学与化工 学院

高分子材料、有机化学

联系人:刘老师029-33720704

邮箱:80125048@qq.com

5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中国史、世界史、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环境学、生态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雷老师029-33722032

邮箱:103291327@qq.com

6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联系人:李老师029-33720780

邮箱: 497695965@qq.com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联系人:雷老师029-33720872

邮箱: 77750759@qq.com

中共

党员

8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人工智能

联系人:崔老师029-33722526

邮箱: 460733536@qq.com

9

体育学院

体育相关专业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020

邮箱:449071682@qq.com

10

美术学院

美术学、艺术设计

联系人:史老师029-33720779

邮箱: 108696852@qq.com

11

音乐学院

舞蹈学、音乐学

联系人:白老师029-33720651

邮箱:49181887@qq.com

12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心理学、数学、汉语言文学

联系人:柴老师029-33720761

邮箱: 158739336@qq.com

13

经济与管理 学院

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

联系人:任老师029-33720599

邮箱:103246615@qq.com

14

设计学院

设计学

联系人:韩老师029-33720284

邮箱:53873176@qq.com

15

于右任书法学院

文学、哲学、艺术学、历史学

联系人:刘老师029-33722987

邮箱:43732514@qq.com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20-60万元。

2.科研启动费:15-20万元。

3.工资待遇: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绩效工资。

4.住房待遇: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不超过5年。

5.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6.其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博士应聘登记表》和其他应聘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初审合格后将通知面试考核。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6

地 址: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1:博士应聘登记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

咸阳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类别及条件

第二条 引进的博士分A、B、C三类。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毕业回国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5.第一学历为本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院校毕业),原则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第四条 A类博士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基金项目。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第五条 B类博士满足: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科研能力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音乐、美术、设计、书法等专业毕业。

第六条 C类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领域有独到的学术思想,发展潜力较大。

第三章 待 遇

第七条 学校为引进博士教师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1.A类博士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其中,博士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发放40万元安家费,签订四年内目标任务书;四年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剩余20万元安家费,否则不予发放。

2.B类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C类博士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第八条 工资待遇。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绩效工资。

第九条 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第十条 A类博士的配偶可参照现行《咸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条款安排工作。

第四章 招 聘

第十一条 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学研究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组织公开招聘。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人事处牵头编制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拟定招聘公告,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人事处、各二级学院收集博士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政审。

(三)组织考察。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和科研考察。

(四)公示、体检与心理测评。综合个人基本条件及考察结果,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与心理测评。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和心理测评正常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正式办理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特别优秀的博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引进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8〕45号)文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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