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点安排
答辩地点:接待室(1-816)
候场地点:总值班室
二、时间安排及述职答辩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述职答辩
11月16日下午15:00-15:15(1人)
申报副高级1人:李 祯
(二)评议投票
11月16日下午15:30-16:00
三、述职答辩要求
1.请以上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述职、答辩,有课老师请提前调整好课程。
2.各位参评教师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3.个人述职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
联 系 人:潘丽鹏
联系电话:18391812236
校职改办
2023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