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28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陕西省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咸阳师范学院培训点2014年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校2014年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师资培训中心的参加培训人员。
二、培训专家的选拔推荐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咸阳师范培训点对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和政治与管理学院推荐的培训专家名单进行了审查,经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由李峰教授承担《高等教育学》、王玉萍教授承担《教育心理学》、梁鹏教授承担《教师职业道德》和王薇副教授承担《教育政策法规》的教学任务。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
2014年岗前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经省教育厅和省师培中心同意,咸阳师范学院培训点培训时间安排在2014年10月18日、19日、25日、26日、11月1日、2日、8日、9日集中进行。
四、培训地点
咸阳师范学院1号教学楼(正对学校东大门)3楼311和320多媒体教室。
乘车路线:乘20路到达师院东门终点站下车、15路到达师院东门站下车,由学校东大门进入,向北直行200米到达1号教学楼上三楼即到。
五、培训考核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点综合评定,在集中培训期间,缺课三次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六、培训纪律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遵守有关考勤、考试等规章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考场纪律;
2、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由各学校人事处出具假条。缺课三次以上者,认定为平时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今年的理论考试;
3、上课期间请将电话关机或保持静音;
4、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记入本期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师资培训中心。
请各院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培训点也将严格平时成绩的考核工作,凡今年参加培训的教师在考勤过程中须提供本人工作证和身份证,便于培训点开展培训的各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宏高春民联系电话:029—33720577
附件:
《2014年咸阳师范学院培训点岗前培训分班情况一览表》
《201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咸阳师范学院培训点课程安排表》
咸阳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