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校专家库人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11日 00:0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高校专家库人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配合省教育厅做好评优树模,师资培训、考核评估、职称评定及评审权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我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二)在编在岗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连续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学术造诣高,知识面宽广,业绩突出;

(四)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五)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

(六)自愿积极承担省教育厅赋予的各项评审职责。

二、推荐要求

(一)确保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人选全数入库。

(二)符合条件的人选请填写《陕西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对推荐人选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个人资料真实、齐全,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三)推荐人选所从事(任教)一级学科及代码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中选填,专业从所在学校现行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目录中选填。

(四)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上午12::0前将加盖公章的《陕西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纸质版1份报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493217661@qq.com

联系人:张宏 高春民电话:33720577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人事处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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