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总结2014年的各项工作,考核各单位和个人工作实绩,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总体安排,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校内各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咸师院人字2008第29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面考核、突出实绩、鼓励创新、重在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学校成立2014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任:赵怀礼刘彬
成员:王国良王瑞马智勇舒世昌李宗领
毛龙灿李养民吕广利孙俊海纵瑞林
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和5个考核工作组。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毛龙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俊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王东、张宏、李娜、樊渭、高春民、王进、张亚萍和任神河等同志组成。
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考核工作组分别负责教学院系职能部门,服务保障部门和教学辅助及附属单位的现场考核。
1.教学院系考核组
校领导:赵怀礼刘彬
组长:张小安
副组长:徐文强
成员:姬建锋 张君才宇文高峰 王立 赵雪莲
监察员:魏正军
工作人员:樊渭任神河
考核单位(16个):各教学院(系)
2.党群部门考核组
校领导:王国良
组长:薛怀玉
副组长:马超群
成员:杨冰邹刚毅 夏禅平 王长顺 李耀宗
监察员:杨文婷
工作人员:王进
考核单位(6个):党委(校长)办公室(机关一党总支)、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网络管理中心)、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工会
3.行政部门考核组
负责校领导:王瑞
组长:李万鹏
副组长:袁方
成员:上官增民 梁安和 陈恩惠 贺祎张波
监察员:计谋远
工作人员:张宏
考核单位(6个):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评建办、高教研究中心)、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科技处(学科办)、发展规划处(党委研究室、机关二党总支)、财务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4.后勤保障组
校领导:马智勇
组长:王西明
副组长:解争龙
成员:吕广利陈小龙曹晓红 王锐 贾玉霞
监察员:李德明
工作人员:高春民
考核单位(5个):离退休工作处、基建处、保卫处(武装部)、后勤处(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
5.教辅及附属单位组
校领导:舒世昌
组长:孙俊海
副组长:李广生
成员:王振海杨生博杜小成申森 车自力
监察员:邓争伟
工作人员:张亚萍
考核单位(5个):图书馆、学报编辑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附属中学
三、考核范围
1.单位考核: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2.处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全校所有现职处科级领导干部。
3.其他人员考核:全校所有非领导职务处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四、考核依据
1.单位考核主要依据年度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因素综合考核。
2.处科级干部的考核,依据《咸阳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非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咸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考核工作程序
(一)单位考核
1.各单位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通过学校OA全面展示。
2.考核工作组进入各单位考核
(1)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向考核工作组汇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2)考核工作组成员对照目标任务书各项目要求,查阅相应的支撑材料和职能部门提供的相关业绩统计,进行量化评分。
(3)现场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长召集本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院系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各单位为主要负责人)会议。会议议程如下:
——考核组组长就本组考核情况向本组负责校领导、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和反馈。
——各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交流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各被考核单位依据反馈及汇报情况,相互进行量化评价。
3.考核组评价、处级单位评价结束后,校领导依据评价情况对全校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评价。
4.考核工作组量化评价、学校领导量化评价、处级单位之间量化评价三部分分值按照40%、35%和25%的比例加权汇总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
(二)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另行发文安排部署。
(三)其他人员的考核
1.非领导职务处科级干部的考核。教学及附属单位的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处科级干部由单位党政共同负责,以总支为单位进行考核;党政机关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处科级干部在机关一、二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
2.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教学及附属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单位党政共同负责,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考核;党政机关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机关一、二党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
3.辅导员的考核。学生辅导员不再单独考核,由各院系党政共同负责,以总支为单位进行考核。
4.考核的程序为:个人总结,本单位(支部)内述职,民主评价,确定初步结果,报人事处和学校审定。
六、考核等次设置及评优原则
(一)单位考核
本次单位考核共设7个考核优秀指标,其中教学院系3个考核“优秀”指标,党群部门1个考核“优秀”指标,行政部门1个考核“优秀”指标,后勤保障部门1个考核“优秀”指标,教学辅助及附属单位1个考核“优秀”指标。
2.个人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根据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在15%以内。考核优秀单位,学校奖励年度考核优秀个人名额1个。
七、考核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5日前,各单位将年度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体例附后),要求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电子版发往电子邮箱422071790@qq.com;处级领导干部将人个述职报告(1500字以内),要求纸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往137057663@qq.com,纸版报党委组织部。
2.2015年1月5日前,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体育系等部门将校内各单位本年度相关业绩统计表报人事处。具体报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务必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3.2015年1月7日-1月9日,考核工作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4.科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所在党总支于2015年1月9日报人事处。
八、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既是一项常规工作,又是教职工晋升、奖惩、续聘或解聘、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总支、本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
2.被考核单位,请务必于考核之前按照部门目标任务书要求准备好所需支撑材料,以备考核工作组检查;如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支撑材料,相关项目得分将按零分处理。
3.考核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缺勤考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提前向考核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另行安排考核时间或调换合适人员。
4.考核组成员和被考核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考核组成员不得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得泄露考核机密,不得接受考核对象的宴请、礼品等;被考核对象不得阻挠、妨碍考核工作,不得搞各种非组织活动。
5.对于在考核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或单位,学校党委、纪委将视其性质、情节等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或后果严重者,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
1.2014年度考核日程安排
http://rsc.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501/201501050225038.doc
2.职能部门提供的业绩统计
http://rsc.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501/201501050225046.doc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http://rsc.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501/201501050214024.doc
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体例)
http://rsc.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501/2015010502140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