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5日 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6月24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范围为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推荐范围为省内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为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推荐参评。

各级各类学校的正副职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正副职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可以申报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名额

全校范围内推荐参评模范教师或先进工作者1名,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教师”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的程序

1.各单位按照条件推荐;

2.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推选;

3.校内公示;

4.学校党委会审定;

5.上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限

各单位对推荐上报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并请务必在2014年6月27日之前向人事处报送下列材料:

1.本单位2014年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2.陕西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一览表。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陕西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一览表。

5.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评审表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字数要严格控制在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上述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另外,教育部要求先进个人的材料采用“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上传输,网址为:http://www.jybz.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拟推荐对象上报前,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为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见附件5)。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

各单位在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各自实际,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喜迎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第30个教师节活动,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评选表彰工作更好地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

附件:

http://rsc.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rsc/201406/201406250459011.doc

人事处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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