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岗位管理,全面客观评价教职工聘期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16-2018年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咸师院党发〔2016〕17号)、《原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咸师院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1.我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受聘在高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上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及管理岗位九级人员。管理五级到八级岗位人员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结合干部聘任工作另行安排。
2.聘期内退休教职工、2018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借调人员不参加岗位聘期考核。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另行安排。
3.经学校同意参加继续教育、访学以及其他公派外出人员,按照受聘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按《咸阳师范学院2016-2018年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咸师院党发〔2016〕17号)、《原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咸师院发〔2017〕24号)文件中各级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各二级学院和各单位与教职工签订的聘期目标任务书,各二级学院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的具体岗位职责等,主要考核教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表现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万东 舒世昌
成 员:马智勇 袁 也 王启和 吕广利 毛龙灿
王长顺 姜 村 宁海军 李广生 汪生辉
计谋远 范 广 刘先进 李万鹏 张君才
张树昆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成员由人事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岗位聘期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王启和
成 员:杨 冰 杨文婷 杜小成 刘莉娟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受理教职工异议或申诉。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处处长兼任。
(三)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工会分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共7-9人。工作小组依据各类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
机关、教辅及附属单位分别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依据各类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
四、考核等次
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聘用单位必须给出明确结论。
1.合格:
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或岗位职责的,确定为合格。
2.基本合格:
(1)受聘在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四级A岗、B岗,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的人员,未全部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但已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教学工作、科研和学术工作、必选目标)中的两类,确定为基本合格。讲师及助教岗位人员可参照执行。
(2)受聘在非高校教师系列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六级、七级岗位的人员,未全部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但已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一半及以上,确定为基本合格。其他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下岗位、卫生技术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可参照执行。
(3)受聘在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较好,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未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聘期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确定为基本合格。
3.不合格:
受聘在高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期目标任务或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不能达到基本合格要求的,确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使用
本次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2019-2021年岗位聘用的主要依据。
1.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参加2019-2021年岗位聘用。
2.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在2019-2021年岗位聘用中给予一年延展期(即2019年度)。延展期内必须完成原聘期所拖欠的任务,且该部分业绩不能用于2019-2021年聘期考核。延展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等级。
3.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在2019-2021年岗位聘用中予以降低岗位等级或岗位调整等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3月22日,发布聘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聘期考核工作部署专题会。
(二)3月25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名单需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3月25日-28日,被考核人员按照受聘岗位类别填写不同类型的《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并向现工作单位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3月29日-4月8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见附件2),将被考核人员的支撑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五)4月9日-12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全面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结果。
(六)4月15日-17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监督。
(七)4月18日,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
聘期考核组织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组织过程,公示情况,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情况,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内容)、初步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表》一式两份。
(八)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初步考核结果进行研究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七、异议与申诉
教职工对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监督小组办公室反映或提出申诉。反映或申诉要以事实为依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签署真实姓名。监督小组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
八、几点说明
1.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者,视为岗位聘期考核合格。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按照省厅聘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3.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者,结合原岗位进行考核。
4.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处科级干部,按照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双岗考核。
九、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岗位聘期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2.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期考核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表
2.支撑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3.各单位教职工聘期考核初步结果汇总表
中共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咸阳师范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