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办理异地医保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0:00

关于教职工办理异地医保相关事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医保中心最新通知,在西安市居住或户籍在西安市的在职教职工也可办理异地医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西安市居住或户籍在西安市,且需要在西安市就医的教职工(包括离退休)。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两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咸阳市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2份(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地址不在西安市的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1份。

2.各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

各单位将收齐资料务必于2021年11月28日前提交人事处

3.申报、变更时间

申报、变更时间为每年12月,由人事处统一申报。

三、联系方式

咸阳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29-33195901

校内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2276

人事处

2021年11月19日

咸阳市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备案类别

参保地家庭住址

异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备案地址(填写到市)

备案期限

备注

说明:1.人员类别:在职/退休;2.备案类别:初办/变更;3.家庭地址:到门牌号;4.备案期限:1年/长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审核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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