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24日 00:00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2〕6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

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5月31日(周二)上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826办公室。

(二)学校遴选

6月10日前相关部门审核材料、遴选推荐、公示,党委会审定。

(三)人选上报

6月20日前将推荐结果报省委教育工委,参加联评。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准备1份(暂不装订,用长尾夹好后按顺序依次为申报书、附件材料目录、附件等,待会议研究通过后装订)。

3.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鉴定表1份。

4.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邮箱:rsk_826@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实行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职业道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方面的考察工作,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2.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计划的青年人才不再申报。

3.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边远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4.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33720577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

材料目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鉴定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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