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0-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确定的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
二、考核方式
1.青年教师与导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制,总分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30分,集中考核占70分。
2.日常考核分为指导基本资料考核和跟踪考核,考核成绩各占15分。日常考核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考核成绩报教师发展中心。
3.集中考核分为教案课件展评和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教案课件展评占10分,教学能力考核占60分。集中考核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
4.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加权总分为年度考核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青年教师为合格等次;排名在前30%的为优秀等次;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根据青年教师的考核等次对应确定导师的考核等次。
三、考核程序
1.青年教师提交个人总结;
2.二级学院对青年教师进行日常考核;
3.查阅青年教师的教案等相关支撑材料,对青年教师教案进行考核;观看青年教师授课视频,评委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进行考核;
4.汇总考核成绩,初步确定考核结果;
5.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18:00以前将下列材料(含相应电子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1号教学楼809室):
1.《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活动记录本》;
2.《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青年教师考核评价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3.青年教师提交培养结束后个人总结、1-2节授课教案纸质版;
4.青年教师每人录制18-20分钟授课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格式,视频大小控制在2000M以内(若时间允许,建议使用微格教室录课),并将录制的授课视频及与授课视频相应的该节课完整教案(Word文档)电子版拷至U盘报送。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考核最终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学校将分析原因,作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2.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是我校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举措之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确保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落到实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殷 敏 联系电话:33722276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青年教师考核评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