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教工入职和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工作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17日 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3〕24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陕西省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3〕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咸阳师范学院2013年入职和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9月前补充到我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者需要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补考的人员。

二、培训原则及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先培训、后聘任;不培训、不聘任”的原则,采用岗前“校本培训 “通识”培训(省培训中心集中培训) 教师自学 统一考核”的培训模式。

三、 培训课时、时间与内容

本次培训总课时为120学时,具体培训分为校本培训(40学时)、通识培训(省培训中心集中培训80学时)两部分,第一阶段为9月23日—30日,第二阶段为10月19日—11月10日(培训具体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校本培训。校本培训是我校2013年新教工入职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年培训工作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切实将新教工培训工作落实到位,突出我校特色,帮助新进教工尽快转变角色,融入新的工作岗位之中,取得的培训实效,本阶段培训主要采取讲座讨论等方式,涉及师德教育、校史校情教育、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实践、教学科研、教师专业化等方面,帮助提高新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

第二阶段,“通识”培训。由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培训,主要为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培训,内容涉及《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培训考核

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点综合评定,在培训期间,缺课三次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校本培训结束后,每位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

五、报名及费用

1.新进教工在各单位报名,由本单位统一将名单盖章后报送我处。

2.报名时间:9月22日报名地点:1-827#

3.费用标准:培训、考试及教材费用按照省教育厅培训中心要求及标准执行。

联系人:张宏高春民联系电话:029-33720577

工作QQ群:86892715(师院师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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