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点安排
答辩地点:总值班室(1号教学楼8层)
候场地点:第四会议室(1-920)
二、时间安排及述职答辩顺序
(一)述职答辩
11月21日上午9:00-9:15(1人)
1.申报副高级1人:翟小静
(二)评议投票
11月21日上午9:15-10:30
三、述职答辩要求
1.请以上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述职、答辩,有课老师请提前调整好课程。
2.各位参评教师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3.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联 系 人:樊渭
联系电话:18089176101
校职改办
2024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