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安排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0:00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答辩环节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通知申报人提前做好准备,按时接受考核:

一、答辩对象:本次参加正常或破格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评审的申报人,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答辩考评。

二、答辩时间: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时30分开始。

三、答辩地点:西北工业大学正禾宾馆(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院内)。

四、答辩要求:

1.答辩顺序采用电子抽签方式确定,请各单位通知相关申报人于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时至12时登录网址1.85.55.43/CQ(字母大写),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确保与本人在职称管理系统中填报号码一致)、按照网页提示输入密码后,获取本人答辩随机顺序号并记录;逾期未抽取顺序号的申报人视作自行放弃专业答辩,该环节考评按不合格处理。

2.申报人参加答辩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候考室(设在正禾宾馆西4楼会议室)等候,工作人员将于答辩开始前10分钟核对身份并发放候考条,申报人凭候考条和个人身份证件先从候考室下至2楼,然后向东通过宾馆东西楼连接处楼梯前往指定答辩室接受考评。

3.为确保评审清场并维持工作秩序,所有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到达评审现场后必须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候考室和答辩室所在大楼,且申报人后续接受答辩考评结束必须尽快离开现场,不要逗留,否则将被登记为作弊,相关情况将被通报至本人工作单位以及学科评审组。

请抽取第1位次答辩顺序的申报人于12月19日早上9时10分到达评审现场外等待进入候考室,第2位次答辩的申报人可以推迟8分钟到达,依次类推。

4.答辩程序

(1)申报人首先向本学科组全体评委报告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申报职称,并陈述个人履职、取得专业实绩、岗位贡献等情况(4分钟以内)。

(2)申报人按照学科组指示随机抽选2道专业学科组评委根据申报人参评材料出具的题目进行答辩,答辩题目一经抽选申报人不得提出更换或调换要求。

5.申报人参加答辩时不得携带除1份个人自述材料外的任何资料,不得开启任何通讯工具,考评结束后须立即退出答辩室离开现场。

6.具体分组情况及答辩室安排详见本人候考条。

五、成绩使用:

1.学科组评委根据申报人答辩情况综合评价打分;答辩成绩作为下一步会议评议环节的重要参考,但不通知所在单位和个人。

2.今年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对于业绩突出、综合考评特别优秀者,经评委会审查可下延至60分(含60分);答辩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作专业答辩考评不合格,不符合晋升高级职称要求。

陕西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新中国60年教育成就展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咸阳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All Rights Reserved.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800x6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