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推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0:00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4﹞16号)文件精神,我处于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经过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共有10个单位19位青年教师申请导师制培养。经审核,现将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推选结果予以公布。

2016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推选结果表

序号

单位

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1

文学与传播学院

张江彩

副教授

雷雅

见习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张辉

教授

何东山

见习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郑敏燕

教授

周彩华

讲师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刘静

教授

李怀珠

见习

5

化学与化工学院

杨连利

教授

孙智慧

见习

6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韩申山

副教授

马新萍

见习

7

外国语学院

刘小英

副教授

代小艳

讲师

8

政治与社会学院

宫敏燕

副教授

李荣娟

见习

9

美术(于右任书法)学院

陈恩惠

教授

陈琳

见习

10

美术(于右任书法)学院

张永亮

教授

公伟

见习

11

美术(于右任书法)学院

李长民

教授

李琼

见习

12

美术(于右任书法)学院

马全社

教授

彭雅欣

助教

13

教育科学学院

李晓霞

副教授

韩李佳

助教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邵忍丽

教授

毕娟

见习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万生新

副教授

梁莹

见习

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白凤娇

副教授

李淼

助教

17

设计学院

刘有全

副教授

鄢琳

见习

18

设计学院

王王锐

副教授

黄腾

见习

19

设计学院

龚晓青

副教授

曾雯

见习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加强管理,密切配合,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制度,使青年教师尽快转变角色,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开展相关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青年教师要积极学习指导导师的教学科研经验,掌握教学科研方法,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在培养期间的思想、教学和业务开展情况,确保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人事处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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