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2号)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已列入各二级学院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者青年骨干教师。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讲师。
二、推荐名额及费用
1.各二级学院推荐1人参加学校联评,学校择优推荐1名国内骨干项目人选(学科教学论教师优先推荐)后,其余人选列入本单位2016年国内一般访问学者人选。
2.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三、推荐程序
二级学院研究同意;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选资格进行审查;学校组织评选推荐。
四、有关要求
1.推荐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是一项实施人才强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选拔推荐工作,将具有突出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研修。
2.为了提高我校推荐的国内访问学者录取率,申请参加访学申请者尽快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武汉中心(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接受访学学校相关信息,并与接受学校和导师(推荐省上骨干访学申请人必须选择接受计划查询数据库中带“*”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申请并填写《推荐表》。
3.申请国内骨干访学时间须为一学年(2016年9月-2017年7月)。
4.教育厅要求4月26日前完成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我校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好推选工作,并于4月20日下午6点前将本单位《推荐一览表》(附件)和推荐表(“武汉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表格中填写的教学科研业绩须经学校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纸质版2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宏电话:33720577
附件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