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3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及范围
我校推荐指标为1名,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直接申报,不占推荐指标。
二、推荐程序
1.报名推荐。在广泛征求本单位群众和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经部门同意,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评议。学校按照文件要求组建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确定遴选推荐对象。
3.公示上报。学校审定,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本部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专家评议及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
2.各单位推荐人选请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2)安装后填写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7份)和《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并附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原件和所对应的复印件(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附目录装订成册)。
3.申报单位请于5月3日(周二)18:00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并将附件2导出的RPU文件及附件3电子版一并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务必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宏电话:33720577
附件1:《(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附件2:《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3:《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