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0:00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19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与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情况,现将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工勤人员(含学校人事代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所报工种与现工作岗位、前一技术等级工种须相同;

2.报考人须为现技术等级岗位已聘人员;

3.2015年度单位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业务条件

1.等级工

①工作年满10年以上(截止2016年9月30日,下同),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截止2016年9月30日,下同),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②工作年满20年以上,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技师

工作年满25年以上,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技师考核。

三、报名工种

1.等级工:汽车驾驶员、计算机文字录入员、电工、水暖工、锅炉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保管员;

2.技师:汽车驾驶、计算机文字录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财会员、保管员等工种。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报名条件,严格把关,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费用以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8:00前交人事处;本次考核工作不受理个人报名。

2.申报人员报名材料

①申报等级工考核人员提交《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一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等信息);

②申报技师考核人员提交《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等信息);

③申报人员须提交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收费标准

升等级考核、技师资格考评收费是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4、附件5)。

五、考核时间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7月9日(星期六)进行,实际操作7月10日(星期天)进行。

附件: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岗位考核收费标准

人事处

2016年5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 咸阳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All Rights Reserved.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800x6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