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拨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
(一)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
(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估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材料报送与要求
(一)报送材料:《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纸件各2份。上述表格从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中(见附件)导出。同时请将电子数据文件(.RPU格式)发送至:493217661@qq.com。
(二)报送时间:请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报送要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同时,各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
联系电话:33720577;联系人:张 宏 高春民
附件: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