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支持对象
(一)截至2015年5月1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二)支持对象为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领域从事一线工作的在岗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在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三、申报名额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遴选教师上报。学校评议后,择优推荐7名教师上报教育厅参加评选。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1);
2.候选人申请书(附件2)。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电话:33720577;联系人:张宏高春民
附件:1.第二批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报汇总表
2.陕西高校“人文英才计划”申请书
人事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