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0:00

根据咸阳市医保中心通知,现将我校教职工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须知及名单予以公布,若未通过人员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请7月15日前去鉴定医院医保科咨询。

一、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须知

1.2019年7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人员应持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异地安置人员除外),未持卡结算的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生的现金结算,其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2.门诊特殊病月起付标准金45元。月起付标准金<门诊特殊病可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月医疗费限额的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

3.2019年鉴定通过人员有效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晚期有效期5年(2019.7.1-2024.6.30日),其余门诊特殊病病种有效期2年(2019.7.1-2021.6.30日)。非异地安置人员可持卡在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待遇起始和截止时间(有效期满,当年5月5日前与本单位经办人联系报名)。

4.门诊特殊病异地安置人员,每年7月的每周二由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将上一年度的有效票据(报销年度内必须是安置所在地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院中的一家医院)、处方等资料报医保中心,报销后由单位经办人员负责将报销费用返还。

5.非异地安置鉴定通过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待遇时,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原因。

6.非异地安置门诊特殊病患者在就诊购药时,应主动向定点医药机构提醒:本人为门诊特殊病患者。

二、门诊特殊病鉴定结果

(1)2019年市本级门诊特殊病通过未能录入人员名单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备注

咸阳师范学院

高娥娥

有效期未满

咸阳师范学院

王新胜

有效期未满

(2)2019年市本级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备注

咸阳师范学院

吴萍

040000230750

咸阳师范学院

刘金伟

040000230572

咸阳师范学院

朱德祖

040000230860

咸阳师范学院

贾笃岐

040000005716

咸阳师范学院

郭蔚

040000230424

咸阳师范学院

杜小成

040000230474

咸阳师范学院

何茂升

040000231493

咸阳师范学院

杨全海

040000230786

咸阳师范学院

刘超

040000230544

咸阳师范学院

杨生博

040000230996

咸阳师范学院

张宏

040000231030

咸阳师范学院

张新民

040000231704

咸阳师范学院

白桂芳

040000230375

咸阳师范学院

吴启斌

040000231247

咸阳师范学院

吴善述

040000230751

咸阳师范学院

高志勇

040000231561

咸阳师范学院

雷桐忠

040000231545

咸阳师范学院

吴志德

040000230752

咸阳师范学院

李尊贤

040000230669

咸阳师范学院

周保全

040000230854

咸阳师范学院

崔彩琴

040000230388

咸阳师范学院

艾先锋

040000230372

咸阳师范学院

张建英

040000230827

咸阳师范学院

武让孝

040000231256

咸阳师范学院

赵启明

040000231775

咸阳师范学院

钱晓娟

040000230807

咸阳师范学院

李晓华

040000230636

咸阳师范学院

夏禅平

040000231267

人事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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